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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催缴费通知
2008-8-13 16:10:06

  一、集中收费时间:200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数字电视收费标准:每户每月24元,全年288元(单位用户按终端收取)。
  三、凡本市六城区的用户可持用户证到各代收费银行及广电各营业网点缴纳
  四、收视维护费须在10月31日前缴清,对未按时缴纳收视维护费的用户,将上门进行催缴,直至停供有线电视信号。因欠费被停供信号的用户,如要继续收看,须补清所欠费用并另缴纳20元恢复信号费,服务热线:96296

  代收费银行:
  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邮政储蓄、农业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自助渠道、银联自助渠道

  广电各营业厅:
  广电大厦营业大厅:白下路358号
  城东营业厅:海福巷行知中学东侧、巷内100米
  城南营业厅:菱角市81号
  城西营业厅:汉中门大街120号
  城北营业厅:中山北路216号
  城中营业厅:北门桥3号—2
  中央门营业厅:黑龙江路2号—5
  板仓营业厅:板仓街111号—7
  太平门营业厅:太平门10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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